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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市纪委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6日 浏览次数: 字号:

目录

 

第一部分  常德市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常德市纪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德市纪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常德市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常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机关与常德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市委、市人民政府负责。

按照《澳门金沙城中心章程》和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文件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及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市和中央、省驻常单位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市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三)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澳门金沙城中心:维护党纪的决定。

(四)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和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协助市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六)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制度。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市委组织部对区县(市)纪委和市直局级单位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各级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

(八)承办市委和上级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它事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和省政府、省监察厅及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领导全市和指导中央、省驻常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

(二)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它人员;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市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

(三)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的情况,查处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作出行政处分。

(四)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研究政风政纪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制订地方性行政监察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区县(市)委和市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对区县(市)监察局和市直局级单位监察室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任免和培训。

(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部门授权或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中共常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本级及派驻机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局机关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预防腐败室、机关党委;派驻机构包括派驻政府办、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委、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委、林业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计委、审计局、规划局、城管局、安监局、统计局、粮食局、食品药监局、国资委、外侨旅游局、法制办、人防办、中级法院、检察院、市直纪工委、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国土局36家单位纪检组,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第二部分  常德市纪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常德市纪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总收入3250.98万元,比上年增长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5.1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5.8万元;支出3188.37万元,比上年增长27.8%,年末结转62.61万元,不含下属单位。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决算数3115.1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15.18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决算数3188.3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8.37万元。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50.98万元,比上年增加2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3188.37万元,比上年增加27.8%,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188.37万元,比上年增加27.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6.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88.37万元的87.41%;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9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6%;住房保障支出149.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67%;其他支出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1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支出决算数3188.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952.71万元增加63.28%。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880.9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817.71万元增加3.48%;项目支出决算数1307.4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35万元增加868%。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主要追加项目是:反腐国际追逃追赃经费、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起草工作经费、机构改革提前退休人员待遇补差、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活动经费、2016年基本运作保障经费追加、单位工作人员调标补发工资、大要案办案经费、廉政谈话提示牌和记录本制作经费、“廉洁常德”数字监察系统建设资金、优抚补助等。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880.9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9%。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650.83万元,占基本支出1880.93万元的87.77%,日常公用经费23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23%。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79.31万元,比年初预算194.5万元减少7.8%,比上年195.85万元减少8.4%。其中: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03万元,比年初预算135万元减少10.35%,比上年132.99万元减少9%;公务接待费支出58.28万元,比年初预算59.5万元减少2%,比上年62.86万元减少7.3%。三公经费支出下降明显主要是我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年无公务出国费支出相关的出国(境)团组、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20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482批次,9708人。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0.93万元,比2015年2036.57万元减少155.64万元,减少7.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档额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均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的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在预算配置、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方面执行较好。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社会形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从严执纪,持续释放了震慑效应。紧盯重点领域出手出招,直指典型违纪问题。全市共立案1549件,同比增加24.3%,涉及处级干部43人,纪律审查数量和质量较往年明显提升。在“打虎”的同时,也绝不放过“苍蝇“。全市共立案调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522件,处理686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517人,追缴资金2791万元,实实在在增强了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中的获得感。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作风,全市共发现各类“四风”问题线索1632起,立案537起,给予组织处理192人,党纪政纪处分446人。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成功缉捕在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5名。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全市共函询624人次、轻处分1165人、重处分302人。突出思想引领,构建巩固了拒腐防线。扎实推进具有常德特色的“荷花品格、梅花精神”系列廉洁文化活动,参演文艺团队1000余个,近500名党员干部登台演讲,观听群众达160万人次,将廉洁价值理念向党员干部和全社会辐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常德市纪委2016年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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